被宝马司机撞倒并拖行女子体征平稳后续最新消息 警方通报女司机撞人拖行:系醉驾
被宝马司机撞倒并拖行女子体征平稳
近日,湖南宝马女司机肖某某醉酒后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撞人后拖行伤者近1公里后被截停事件引发关注。9月4日,娄底警方通报:肖某某已被刑拘,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媒体报道,9月2日晚,湖南娄底。交警夜查酒驾时发现一车辆异常,拦停后发现车辆左侧有一人挂在车上被拖行。
视频画面显示,一人疑似趴在宝马车底,开车女子下车后现场民警愤怒地将其拽到被撞者旁边并怒斥女子。
据娄底网友爆料,该名女司机在老卫校撞人后,并不停车,直到珠山国际小区附近被交警拦下,拖行1公里多。被交警拦下她才停车,而且拒不下车也不接受酒精检测,还在车上准备打电话找关系。此时被拖行的受害者,鞋已经掉了,裤子也掉了。
在交警和周边群众正义的谴责之下,她才慢慢悠悠走下车。
这时交警气愤地说,“你过来,你看看这是什么。” 当该女子看到拖行的人后,竟然一脸淡定,而且还时不时地摆弄自己的手表,随后交警将这名女子带走。
警方通报女司机撞人拖行:系醉驾
9月4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律师称宝马女司机或涉故意杀人罪
河南大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思介绍,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拖行他人致其死亡的,一般是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如果行为人知情仍拖行他人,致其死亡,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假如女司机经过检测被证实是醉驾,还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鲁网、济南时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