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ento葡萄酒价格(葡萄酒merlot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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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记忆碎片》的影评
泰迪的死是又一个甘。约翰还是二合一的了断? [记忆碎片]--我的个人理解
结构:
结构是此片最受人称道之处,如果说这是一部倒叙的电影,你可能会不屑地说这有什么稀奇,连主旋律电影都可以倒叙.可[记忆碎片]可不是一般的倒叙,绝对要牛的多.引大师的解释容易理解:全片分为45段,按45-1-44-2-43-3-……-23的顺倒交叉进行.1,2……22为顺序结构,用黑白胶片.24,25……45为倒叙,用彩色.而1,2……45是连贯的顺序结构.最后在整个故事的中间即23会合,自然过度到彩色.所以开头第一幕即故事的结尾,而影片的结尾又到达一个高潮.不得不佩服诺兰的架构思维,这绝对是一部需要消耗大量脑细胞的电影.
故事:
如果影片故事按照正常顺序来叙述可能会更容易理解,但巧妙的倒叙交叉更让影片具有戏剧性,也更深刻,这正是[记忆碎片]的魅力.
我对整个故事的理解是(只是我的):
森美确有其人,但他没有妻子(影片最后泰迪告诉了连纳真相).害死妻子的那一段其实是连纳自己,包括后来进疗养院(大师在这里发现了一个确切的镜头):
森美的脸在几帧里变成了连纳,像[Fight Club]里Jack看到Tyle一样
泰迪最后一段自白根据表演来看是真实的,他提到真正的甘。约翰一年前就被连纳杀死了.(此处也说明泰迪坦白他利用连纳杀死了约翰,甚至之前还有另外的约翰)
此处连纳的心理对白揭示了一切,他也把泰迪列入了下一个甘。约翰
关于为什么连纳没有在那一刻就杀死泰迪,我的理解是,那一刻他明白了自己杀死了妻子,“Could I just forget what you told me?”说明了他想忘记.于是他像撕毁12页档案一样又一次骗自己,做了并不完全正确的记号Do Not Believe His Lies(泰迪的确是个骗子,但他不是凶手)以及泰迪的车牌,而十几分钟之后他将忘记自己做的记号是假的,又有了新的复仇目标,活下去的理由.至于杀死泰迪之后(影片开头),就意味着下一个约翰是谁?
Natalie的穿插:Natalie一开始就知道她男友是连纳杀的(连纳开着约翰的车),她通过往啤酒里吐口水,确证连纳的确什么都不记得,所以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诱导他的人.从而利用连纳报复了Dodd.(她并不知道要杀连纳的泰迪就是连纳要调查的泰迪.结果误打误撞,这是多么戏剧性的巧合.
关于讽刺:
1. 连纳的自欺欺人,这是全片最大的讽刺,通过寻找凶手目标来给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2.Dodd的一长段场景插入其中,且连纳没有杀死Dodd,正面表达连纳具有正义感,却在反面讽刺了连纳还是杀错人的悲哀.
3. 连纳告诉泰迪记忆不可靠,他靠事实来判断,可自己却在片尾拍下约翰的车,写下Do Not Believe His Lies以及记下泰迪车牌,这又是在伪造事实.
4.Natalie不知道诱使连纳杀死浩瀚的泰迪就是她帮连纳查找的车牌车主,又误打误撞帮助连纳杀死了泰迪.
以上所有是我看完第二遍后的直接感受,但是,又有新的问题:
影片最后连纳真的只是想继续寻找约翰吗?!继续愚弄自己,陷入循环?!根据台词来看另一种说法也说得通,就是他只想杀死泰迪.我又囧了.
我不是杀手,我只想补救错误.(杀死约翰是个过错?)
我应不应该忘记你的话?(没有立刻杀死利用自己的泰迪是为了忘记他说的话?)
应不应该忘记你让我做得事?(忘记被泰迪利用?)
你认为我想再去解开一个谜?另一个甘。约翰?你可以做我的甘。约翰.(言下之意,我不想继续解迷,但我要杀了你)
我要自欺才能够快乐?(问自己)
对于你,我会(觉得要杀了泰迪,但同时把他假想成甘。约翰,同时结束自己的复仇)
......
我要相信,即使闭上眼睛,世界仍然存在
我相不相信世界仍然存在?(这里有个一闪而过的画面,是连纳幻想自己和妻子躺在床上)
原本妻子遮住的手下的纹身变成:I've Done It
是不是意味着连纳认为替妻子的复仇已经结束,接下来要做的是杀死利用自己的泰迪,而为了使一切结束,连纳故意没有直接杀死泰迪,而是像他说的弥补错误,而让自己在不久以后借着复仇的记忆杀死泰迪,从而终结一切.尽管可能自己骗了自己,但又如台词说的即使闭上眼睛,世界仍然存在,所以不管怎么杀死泰迪都是杀死,干脆来个二合一,顺便了结自己的替妻复仇,结束侦探之路.
而影片之前和Natalie的对话中(时间顺序为之后),连纳说妻子的仇不可不报,记不记得无所谓,即使记不得,依然值得做.即使闭上眼睛,世界并没有消失.我可以拍张照片来提醒自己,或者再纹个备忘录在身上.于是就有了片头杀死泰迪的照片,从而他决定结束复仇之路.(与之对应的是一年前报仇之后,照片在泰迪身上,泰迪为了利用连纳隐藏了照片,这也是为什么连纳继续复仇的原因)
真相到底是什么?
在网上看到有种说法是:
不知所云阶段:根本什么都没看懂,“什么乱七八遭的”
恍然大悟阶段:连纳不断地给自己找一个甘。约翰来追杀.以此活下去.
开放结局阶段: 认为电影的结局是开放的,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的结局。
我想很多人都停留在第二阶段.
[记忆碎片]简直就是一道数学题,需要反复推敲逻辑.
现在我的确不敢确定究竟是那一种结局,或许此片的成功和魅力正在这里.
还有,其实就故事的叙述手法来讲,我觉得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完全就是为了配合主人公失忆的背景,让观众能够体会到只有短暂记忆所带来的没头没脑没有前因后果的懵懂感觉,同时也能把一个简单的故事讲得更吸引人,只要耐心看2遍,在回想一下就能串联起来
最杀脑细胞的还是最后的结局,所有人都认为泰迪是杀手,但是其实根本就不是,楼主说的这些的都很有道理,基本上就是我所想到的,但是还有2点不知楼主是否注意,第一就是连纳的那张赤裸上身做胜利装的照片,也就是所谓的杀了凶手那张的照片(但是究竟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已经说明有一个约翰被干掉了,那为什么现在还要找约翰呢?第二就是约翰在求饶的时候说车里有20万求连纳放过他,很明显是泰迪利用连纳威胁约翰,将约翰引出来并干掉他,而连纳是不会因为钱而杀人的,在前面有一段Natalie对连纳说花钱让他干掉DODDO而被连纳拒绝就说明了,所以泰迪的目标是钱,而证明他并不是凶手
至于是不是连纳真的自己杀死了妻子,还是确实有凶手,导演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表现,但是就导演的镜头语言来说,我更倾向与一切都是连纳自己幻想出来的,只是一直不愿承认罢了
1、结构精妙,裁剪精巧
以倒叙为手法的文学和影视作品很多,所以当我介绍你看这部影片时说:“这部片子真的很精彩、很有意思,是倒叙的!”,那么你一定会不以为然。然而问题是,为什么会用倒叙来展开故事情节,如果这样剪辑影片的动机不是为了哗众取宠,我们就真应该注意了。
首先故事的主人公患有罕见的健忘症,只能记住几分钟内发生的事情,以至于在奔跑的过程中,不知道是追人还是被追了。对于他来说,生活就是支离破碎的。影片采用一段段的倒叙,用这种情节的非正常叙述让观众切身地进入了主角的内心世界。因为观众也不知道了先前究竟发生了何事,洽似主角的遗忘。所以试想采用正叙的话,观众会仅仅看到一个小丑在故事中被人左右,影片必定平淡无奇。
正因本故事的特殊性,正叙的影片结尾是不会精彩的,而让故事发展的最初要素才令人震撼,作为影片结尾才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关于结局
影片并没有完全揭开所有的谜团,因此大家都会有很多推断。但基本上能确定,莱(主人公)杀了一些人,最后杀的泰迪并不是真正凶手,而是莱要杀的一个目标,也同时是妮坦莉的目标,只不过莱的预谋非理性,寻找并解决目标是他继续生存的推动力。泰迪提供线索让莱成了杀人工具,明显的证据是泰迪在影片结尾时自己说出的话(可以怀疑他在说谎,但他当时完全没有多大的必要说谎),另一个细节是黑白片段中莱突然发现手臂上的纹身——不要接任何电话,为什么不能接电话呢,可以猜想莱曾在杀死某个后,因为一些原因后悔了,而他的线索正好来自电话。当然,那张带血的照片也能告诉观众至少他还杀过一个人——按片中介绍,那个人应该是第一个真正的坏人。至于这张照片没有签字的原因是,我们看到最后莱杀死人了也没有签名,可能因为紧张或怕留下证据。
第二个推断,莱的妻子确实是被莱注射致死的。大家可以注意几个片段,片中出现了两次妻子被害的场面,两次是不同的,第一次莱没有拿枪,进入厕所后即被打晕,并且有装有蓝色物质的瓶子摔碎,第二次莱拿枪了,进去后先开了一枪,然后被人推撞到镜子上;还有一个场景,第一次是掐了妻子的屁股,但妻子说了句“继续”(掐屁股没有必要说继续吧),第二次是打针。只少可以总结出莱的思想是混乱的,但我们完全还可以再大胆猜想莱不愿有真实的记忆,他的病才真正有心理上的问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