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引发的惊天惨案,1983年来宾县12.24特大杀人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群众出版社,公安部五局编《刑事侦察案例选编6》P37~P45页
1983年12月25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县公安局接到南泗公社高安大队(今来宾市南泗乡高安村)的报案,位于(高安)村南的县公安局刑侦队干事韦统增家发生了抢劫杀人案。韦统增的妻子张纪英、8岁的长子韦健、5岁的次子韦侃、60岁的岳母陈四妹、22岁的外侄女黄新凤和10岁的外侄儿黄柳6人全部被杀害。在接到报案后,来宾县公安局刑侦队立即出动警力、由正在来宾县公安局调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三处副处长梁全、技术科科长李敏森、刑侦科副科长赖衍基的带领前往高安村进行现场勘查。
70年代1名民警和他的妻子合影
案发现场位于高安村南韦统增家屋内和村治保主任曾灵丁家屋后的巷道上。住房为一座两间,坐西朝东,南部为厅堂,西部为厅背房,厅东墙处开有一个木质的双扇门,北房东部为柴草房,西部为卧室;住房前为一处小天井,天井的北面墙开着个木质双扇门板的大门,东北角为一小厨房;韦家东面的邻居是张志纲家、西面邻居是余廷级家、南面邻居是廖二妹家,北面是一条东西走向的村巷道。警方到达现场后,立即分成拍照组、提取痕迹物证组和尸检组三个小组展开工作。
出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上海市公安局
经现场勘查:现场厅门上下门闩里侧有拨刮时形成的插划工具痕迹,似乎是用锐器拨弄后留下的;在与廖二妹家接壤的残墙北侧距离地面64厘米处的墙面有一个呈大波浪状花纹的立体残缺鞋印,残墙顶上有不明显的压痕,残墙根处原本竖靠着的一根竹竿有新挪动的迹象;厅堂内地面上有6厘米宽的残缺粉尘减层前半部鞋印、宽8厘米的残缺血迹加层前半部鞋印和宽6厘米的残缺血迹加层后跟鞋印各1个(3枚鞋印均为大波浪纹路,是当时大量投放市场的民用解放鞋的鞋印纹路)。
尸检表明:6人均是被刀砍致死,死亡时间为12月24日22时至12月25日2时。黄柳的尸体位于厅堂西南角的一张木床东端边缘处的地上,身上被砍了20刀,颈部总动脉、静脉和左手的五根手指都被砍断;陈四妹的尸体位于厅背靠西墙的木床前的地面上,身上被砍了8刀,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浆外溢;韦健的尸体位于厅背靠西南墙的木床上,一共被砍了20刀,枕部的颅骨粉碎性骨折,右颈总动脉和食道被砍断;张纪英的尸体躺在北卧房内的地面上,一共被砍了16刀,甲状软骨、左手腕关节尺骨和肌肉都被砍断;韦侃的尸体在北卧室靠东北墙角的木床上,被砍了2刀,颈部总动脉被砍断;黄新凤的尸体躺在曾灵丁家屋后南面、距离韦家大门35米处的一条小土沟内,身上被砍了12刀,下颌骨颏被砍断。6人总共被砍了78刀,所有尸体均血肉模糊,现场惨烈无比。从伤口推断凶器应该是大型菜刀。
此外,韦家还被抢走12寸黑白电视机1台、稳压器1个、自行车1辆、手表1块。
某款12英寸黑白电视机
根据现场分析,出现场的梁全副处长、李敏森科长和赖衍基副科长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仇杀案,凶手只有1人,且对韦家家人怀有刻骨的仇恨(现场只有1种鞋印,若是2人作案,黄新凤不可能在逃离家门30多米处才被砍死;从下刀的手法和刀数,是典型的报复杀人的状态)。另外韦家的住房系土改时分得的地主老房,建造得比较安全牢固,门上有两重门闩,还有土木闩暗销,凶手应该是从五保户廖二妹家越墙爬入,并用锐器拨开了暗销打开了厅堂的木门,说明凶手对韦家住房的情况比较熟悉。凶手使用的是不便携带的大型菜刀,判断凶手住处离韦家应该不算太远;从现场留下的鞋印分析,凶手应该是一个身高1.6~1.7米、年龄在18~25岁且身体强壮的年轻人。
鉴于本案是来宾县自解放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恶性案件,来宾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指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要人给人,要车给车!
高安大队和高安村村委会更是高度重视(案件就发生在本村,还是警察家属,不重视不行),在天亮后就召开了全村群众大会,在警方的授意下一盗窃杀人案公布了案情,要求全村党员干部下基层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用群众运动的方式让犯罪分子在人民战争的汪洋中无处遁形。
老照片,群众大会
群众大会散会后不久,就陆续有干部群众向就地在现场成立的专案组(由43名干警组成)提供线索和反映他们的怀疑对象,经过4天的筛查,专案组在先后排除了6个嫌疑对象后将嫌疑对象集中在高安村村民张则校身上。
村民廖廷升反映张则校和韦统增之妻张纪英有矛盾,因为某天韦健调皮,偷看张则校和妻子江瑞华睡觉,盛怒下的江瑞华用棍子捅伤了韦健的眼睛,张纪英前来为儿子出头要求赔偿医药费,张则校夫妻曾断然拒绝。张纪英随即告到了村委(大队部)、公社和派出所。结果导致张则校被他当高安大队小学校长的父亲张志纲在众目睽睽之下臭骂了一顿,觉得大丢颜面,事后张则校曾经恨恨地对廖说:这点小事(张纪英)也要告到派出所去,她要我的钱,我就要她全家的命!
村民张志光反映前段时间韦家丢了一只鸡,恰好当时张则校的妻子江瑞华坐月子,张纪英和陈四妹就怀疑是张则校把鸡偷了给老婆补身子了,又没有确切实证,就指桑骂槐地说:哪个坐月婆吃了我家的鸡,吃死吃绝!结果没想到40天后张则校刚出生的孩子就夭折了(点儿太背了),因此张则校和江瑞华认为是张纪英和陈四妹咒死了他们家孩子。张、韦两家的矛盾越发激化。之后张则校经常到处胡吃海喝,喝醉了大耍酒疯,多次扬言要将杀绝张纪英一家,尤其是案发前几天,几乎天天喝得酩酊大醉,案发后又一连喝了6大碗老白干。
村委会成员余廷甫反映:张则校在12月25日案发后就锁门外出,说是去青峰林场工作的堂兄张则朗家(而平时张则校习惯于赖床,每天睡到日晒三竿才起床),当天下午才返回家,回来时神情比较慌张。
南泗派出所所长向专案组反映:南泗派出所曾经在案发前一个月就张则校偷盗并藏匿高安大队小学(也就是他爹当校长的小学)一台收录机对张则校进行了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张则校反复问:是不是张纪英告的密?尽管处理的民警反复叫他不要乱想,但张则校依旧认定是张纪英故意告的密而怀恨在心。
作为张则校族亲的高安村村支书向专案组反映:张则校曾经向他抱怨过,说张纪英是嫁出去的女人却住在上家骑在他家的“龙脉”上(封建迷信说法,但农村很多人都信这套),导致他家养猪猪死、养鸡鸡死,养鸭鸭死。在案发后,张则校的母亲也曾经来找他哭诉说:“我亚校(张则校行老二),你讲过他,我们也讲过他,但他不听,没有办法了。前几天他和一帮人在家吃喝,现在家里的一把菜刀又不见了。”
据此,警方立即对张则校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全家人不许出门。同时派人分别传唤张则校的母亲和妻子江瑞华宣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和包庇罪犯的后果并直截了当地问家中的菜刀去哪里了?张母在竭力地否认和掩饰无效后向警方承认家中的一把新菜刀在12月25日一早就不见了,江瑞华也承认家中的一双民用解放鞋和丈夫平时常穿的一套衣服也不见了。
身穿72式警服的民警,这套警服将在1984年1月1日换成83式警服
但是张则校的堂弟张则听向专案组声称他在12月25日中午将他的自行车借给张则校去横岭村接其妻江瑞华回家,在此之前张则校一直在家中没有出去过。
在掌握以上情况下,专案组开始直接接触被监视居住的张则校,在最先4次的接触中,专案组认为张则校态度傲慢,个性暴躁。经常顶撞父母,吃软不吃硬。但因为当过兵,对部队明显还有一定的感情,因此虽然不吃硬,但愿意服理。最后决定由来宾县公安局副局长江超品亲自出面,用当地方言麻介话对张则校进行预审。不采取强硬的审讯,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导。最后居然把张则校说得热泪盈眶,抱头痛哭,哭够后自动跪了下来表示自己不老实,对不起政府,对不起部队,愿意全部坦白罪行。
研究预审方案的干警,上海市公安局
根据张则校的交代:12月24日白天他去亲戚家喝大酒后回家,吃了晚饭后就上床睡了一觉,睡醒后就决定去杀掉张纪英一家,随即他起身穿上单衣单裤,在厨房拿了一把大菜刀出门,从五保户廖二妹家翻墙进了韦家,用刀拨开了韦家厅堂的大门进入厅堂,进入后不久就不慎碰翻了东西发出了响声,惊醒了正在睡觉的陈四妹和张纪英,陈四妹才刚刚从床上坐起身,就被张则校猛砍8刀、当场死亡;随即看到张纪英走到北卧房房门口,张则校回身持刀猛砍张纪英16刀将她砍死;起夜的黄新凤见状慌忙往屋外跑,张则校一路追赶,追到门外巷道猛砍12刀将她杀害;又返身回到韦家将还在熟睡的黄柳、韦健和韦侃逐一砍杀。事后拿走离开张纪英的手表,在桌上随手拿了一副线手套戴上,将韦家的黑白电视机捧回自己家,将行凶的菜刀扔进了村中的水塘内。随后又回到了韦家关掉了屋里的电灯,又将大门重新关好,然后推着韦家的自行车回到自家。回家后将血衣血裤换下,连同线手套、解放鞋一起装入一只马桶袋;并在父亲张志纲的协助下将电视机装入麻袋绑在韦家的自行车后架上连夜骑着赶到青峰林场的堂兄张则朗家,将东西全部放在堂兄家并嘱咐其藏好了(张志纲还给了张则校1.5元要求他赶快逃走)。
根据张则校的交代,专案组在1984年1月3日驱车赶赴距离高安村20多公里的青峰林场,传讯了张则朗及其妻子赵香妹,一开始夫妻俩还闪烁其词试图蒙混过关,但坚持了3个多小时后终于顶不住全撂了。
张则朗交代:25日早晨我们还没起床,张则校就骑着单车到这里,进门后就说昨晚他把张纪英一家全杀了,电视机、手表、单车也要了,血衣裤在马桶袋里,叫帮他拿去丢了,电视机和单车要收好,没有他来谁也不能给。吃完早饭后他就骑着我们的单车去横岭村接他老婆了。他走后,当晚我们就把血衣血裤拿到林场后背山松树丛中藏了,第二晚又把电视机和单车藏到距林场场部2公里的洪山矿场坑道里(侧面证明张则听在向专案组作伪证)。
一条典型的矿场坑道是这样的
随即专案组在张则朗和赵香妹的带路下提取了血衣血裤、线手套、电视机和自行车等罪证和赃物。并在1984年1月4日在冰封的高安村水塘里经过4个小时的探摸,将张则校行凶的凶器——菜刀寻获,在血衣血裤和菜刀表明提取的血迹样本,经化验和6名死者的血型相符。
至此,这起震惊来宾县的特大杀人案在经历10天的侦办后宣告破案,除了主犯张则校外,包庇协助张则校窝藏赃物和作伪证的张则校之父张志纲、堂兄张则朗、堂嫂赵香妹、堂弟张则听也被警方逮捕归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